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
7月26日,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全文如下。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21〕40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中发〔2021〕36号)等文件,就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坚持稳中求进,坚持兵地一体、同防同治,统筹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突出精准、科学、依法治污,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宽广度,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坚决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让大美新疆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的指示要求落到实处。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完成国家下达指标。自治区地(州、市)首府所在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下降到33微克/立方米以下,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75.5%以上;兵团石河子、五家渠两城市细颗粒物(PM 2.5)平均浓度下降到49微克/立方米以下,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79.4%以上。自治区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的河流断面比例达到97.7%、湖库比例达到78.1%;兵团地表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比例达到82.6%。重污染天气明显减少。城市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7%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在98%以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0%左右,土壤污染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到2035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美丽新疆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二、大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三)深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按照国家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相关要求,把战略思维、系统观念贯彻始终,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制定实施自治区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制定分领域、分行业、分区域实施方案,加强各类碳达峰实施方案及规划衔接,全面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积极参与全国碳市场建设和碳排放权交易。健全温室气体排放统计、监测、核算和报告制度。统筹排污许可和碳排放管理,协同控制污染物与二氧化碳排放。不断深化既有低碳试点、气候适应性试点工作,推广试点经验。
(四)推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立足自身、先立后破,传统能源逐步退出必须建立在新能源安全可靠的替代基础上,在降碳的同时确保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粮食安全,确保群众正常生活,实现安全平稳降碳。加强能耗“双控”管理,优化能源消费结构。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精准测算原料煤、动力煤,新增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合理控制煤电装机规模,有序淘汰煤电落后产能,全面实施公用和自备燃煤煤电(热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加快煤电机组由主体电源向基础性和调节性电源转型。提高煤炭作为化工原料的综合利用效能,大力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
(五)持续推进散煤整治。在城市建成区、县城和城乡结合部积极推进集中供热或“煤改气”。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的原则,推进农村散煤治理:2024年底前完成自治区“煤改电”二期工程任务;“乌—昌—石”区域农村地区探索解决散煤燃烧问题的可行模式,2024年底前完成“乌—昌—石”区域散煤用户清洁取暖改造;其他农村地区积极推进清洁取暖。
(六)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壮大清洁能源产业,加快非化石能源发展,实施绿电替代,优化用能结构,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8%左右。推进大型清洁能源基地建设,积极开发分布式太阳能发电和分散式风电。积极推动储能产业进步,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加快新型储能技术和模式示范推广应用。持续完善750千伏骨干电网及农村电网建设,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微电网、局域网,提高可再生能源的推广和消纳能力。
(七)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严把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准入关口,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要求,对不符合规定的项目坚决停批停建。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钢铁、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煤化工产能,严控新增炼油产能,其他地区钢铁、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炼油、电解铝等新建、扩建项目严格实施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要求。
(八)推动能源资源节约高效利用。以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为引领,着力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引导重点行业深入实施清洁生产改造,钢铁、建材、石油化工等重点行业以及其他行业重点用能单位持续开展节能降耗。推动建筑领域绿色低碳发展,严格执行新建建筑节能要求,鼓励建设超低能耗建筑和近零能耗建筑,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农村建筑实施节能设计标准。实施节水行动,强化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全区城镇生活污水再生利用率力争达到60%。
(九)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关要求,将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硬约束落实到环境管控单元。建立差别化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加强“三线一单”成果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监管执法等方面的应用。健全以环评制度为主体的源头预防体系,严格规划环评审查和项目环评准入,开展重大经济技术政策的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和重大生态环境政策的社会经济影响评估。
(十)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积极培育节约文化,增强全民节约意识。建立绿色消费激励机制。发挥公共机构带动引领作用,开展节约型机关、节水型单位等创建活动。开展绿色生活行动,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限制过度包装,推广应用纸袋、布袋等非塑制品和可降解制品,因地制宜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加快快递包装绿色转型,推进绿色产品认证,营造绿色低碳生活新时尚。
三、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
(十一)着力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聚焦采暖期重污染天气治理,加大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结构调整和污染治理力度。强化兵地联防联控联治,加大力度推动“乌—昌—石”“奎—独—乌”和其他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对现有排放企业和自备电厂,对标国际国内最新标准和可行性技术,进行提标改造升级。采暖期除弥补大电网时段性负荷缺口等特殊情形,停运没有改造完的自备电厂,鼓励自备电厂所在企业使用网上“绿电”。重点行业企业纳入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制定“一厂一策”应急减排清单,实现应纳尽纳;引导重点企业在秋冬季安排停产检修计划,减少冬季和采暖期排放。持续推进集中供热,充分发挥大型煤电机组供热能力。推进重点行业深度治理,实施全工况脱硫脱硝提标改造,加大无组织排放治理力度,深度开展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全面提升电解铝、活性炭、硅冶炼、纯碱、电石、聚氯乙烯、石化等行业污染治理水平,2022年底前完成“乌—昌—石”区域企业全工况脱硫脱硝提标改造。推进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和65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到2024年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乌—昌—石”区域基本淘汰6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到2025年自治区地(州、市)首府所在城市重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1.1%以内,兵团石河子、五家渠两城市重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9.0%以内。进一步加强对“乌—昌—石”区域大气污染治理的统筹协调,自治区人民政府每月召开一次“乌—昌—石”等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调度会。除国家规定新增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的项目和列入国家规划的项目外,“乌—昌—石”等重点区域不再新建、扩建使用煤炭项目。打造“乌—昌—石”绿色用能示范区,在“乌—昌—石”周边建设“清洁高效先进节能煤电+新能源”的大型能源基地,推动准东、准北区域以新能源为基础、以清洁高效先进节能煤电为支撑的大型能源基地建设,依托超高压输电通道输送清洁能源高占比电力至“乌—昌—石”区域,逐步替代燃煤自备电厂供电;加快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新能源基地建设,加快达坂城等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推进调峰、调频储能电站建设。强化钢铁、有色金属、化工等行业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监督检查;建立和完善重污染天气兵地联合应急预案、预报预警应急机制和会商联动机制。“乌—昌—石”区域内可能影响相邻行政区域大气环境的项目,兵地间、城市间必须相互征求意见。
(十二)着力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遏制臭氧浓度增长趋势,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以石化、化工、涂装、医药、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安全高效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实施原辅材料和产品源头替代工程。2024年底前全面完成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有序推进水泥、焦化(含半焦)行业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八一钢铁、昆仑钢铁等企业率先完成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鼓励使用清洁能源或电厂热力、工业余热等替代锅炉、炉窑燃料用煤。开展涉气产业集群排查及分类治理,推进企业升级改造和区域环境综合整治。
(十三)持续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深入实施清洁柴油车(机)行动,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机动车,加快淘汰报废老旧柴油公务用车,全面实施国六排放标准。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提高城市公交领域新能源车辆占比。因地制宜持续提升新增及更新公务用车新能源汽车配备比例,到2025年全区新能源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量的20%左右,全区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新增及更新占比不低于80%,“乌—昌—石”区域,公共服务领域公交、出租、物流、环卫等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占比不低于55%。加大车用油品、车用尿素销售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车用尿素行为。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大力发展多式联运,加快推进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提升铁路运输货运量,增加公铁联运敞顶集装货运量。
(十四)加强大气面源和噪声污染治理。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强化施工、道路、堆场、裸露地面等扬尘管控,加强城市保洁和清扫。加大餐饮油烟污染、恶臭异味治理力度。强化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管控。深化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环境管理。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畅通噪声污染投诉渠道,加快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噪声问题。开展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宣传贯彻,加快推进我区县级及以上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及调整工作,动态调整优化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到2025年自治区地(州、市)首府所在城市全面实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全疆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到85%。
四、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
(十五)深入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严格实行区域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强化节水约束性指标管理。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开展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确定工作,强化生态用水保障。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到2025年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降低10%,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8。
(十六)持续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巩固地级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开展县级城市建成区内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和改造。建立健全黑臭水体排查整治长效机制,严格落实河长制、湖长制、排污许可制度,推动实现长治久清。2022年6月底前县级城市政府完成建成区内黑臭水体排查并制定整治方案,统一公布黑臭水体清单及达标期限。到2025年县级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十七)着力打好重点流域综合治理攻坚战。开展乌伦古湖、台特玛湖流域生态环境调查评估,持续推进伊犁河、额尔齐斯河、额敏河、玛纳斯河、乌伦古湖、博斯腾湖等流域生态治理,加强生态修复。加快推动塔里木河流域二期综合治理工程、艾比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二期工程前期工作。持续加大河湖整治力度,继续开展入河(湖)排污口“查、测、溯、治”,2025年底前完成所有排污口排查,基本完成相关排污口整治。推动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绿色发展,严格落实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强农副食品加工、化工、印染、棉浆粕、粘胶纤维等企业综合治理和清洁化改造。
(十八)巩固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完善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清单,加快治理改造或替换不达标水源,实行达标管理。统筹推进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建设。持续开展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梯次推进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到2025年完成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与勘界立标。开展“千吨万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风险排查整治,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到2025年全疆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高于91%。
五、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
(十九)持续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全面贯彻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分类分区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面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和农膜回收、秸秆综合利用行动。加强种养结合,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达到40%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废旧地膜回收率达到85%。
(二十)深入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实施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依法推行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强化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因地制宜制定实施安全利用方案,鼓励采取种植结构调整等措施,确保受污染耕地全部实现安全利用。严格落实粮食收购和销售出库质量安全检验制度和追溯制度。到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保持在98%以上。
(二十一)有效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推进全疆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成果应用,加强成果共享,提升土壤环境监管能力。严格落实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为重点,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和风险管控,未依法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或风险评估的地块,不得开工建设与风险管控和修复无关的项目。从严管控农药、化工等行业的重度污染地块规划用途,确需开发利用的,鼓励用于拓展生态空间。严控土壤重金属污染,加强油(气)田开发土壤污染防治,以历史遗留工业企业污染场地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工程。
(二十二)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选取2—3个城市开展“无废城市”建设示范,构建集污水、垃圾、固废、危废、医废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系统提升城市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能力。
(二十三)加强新污染物治理。贯彻实施国家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和《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制定实施新疆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按照国家要求开展特定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试点环境监测等工程。强化源头准入,全面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做好化学品环境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二十四)强化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持续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实施水土环境风险协同防控,统筹区域地表水、地下水生态环境监管。加强化学品生产企业、工业聚集区、矿山开采区等污染源的地上、地下协同防治与环境风险管控。
六、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
(二十五)持续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实施塔里木河重要源流区(阿克苏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推行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对生态严重退化地区实行封禁保护。继续实施退地减水,巩固提升退耕还林还草成果。推进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落实。落实耕地休耕轮作制度,推进荒漠化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到2025年新增水土流失防治面积7000平方公里。根据区域水资源条件,科学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全面保护修复天然林,深入开展退化防护林修复工作。加强湿地保护和修复,推进重点湿地综合治理,强化湿地用途管制和利用监管。到2025年森林覆盖率达到5.08%,湿地保护率达到55%。
(二十六)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
推进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观测和评估工作。完善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构筑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加大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拯救力度。加强阿尔泰山林区、天山林区、伊犁河谷等重点区域外来入侵物种预警监测,提高外来有害生物的防控水平。
(二十七)强化生态保护监管。用好自治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构建完善生态监测网络,落实国家生态状况评估报告制度,加强重点区域流域、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县域重点生态功能区等生态状况监测评估。加强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持续开展“绿盾”行动,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督。深入推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建设,推进美丽中国新疆实践。
(二十八)确保核与辐射安全。加强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检查,依法严厉查处辐射环境违法行为。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制度、队伍、能力建设,督促营运单位落实全面核与辐射安全责任。动态更新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企业名录,督促企业开展环境监测、妥善处理伴生放射性固体废物,保障环境安全。加强电磁辐射污染防治监管,开展电磁辐射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开展电磁辐射环境监测、科普宣传和信息公开,防范和化解社会风险。强化风险预警监测和应急响应,加强自治区和地(州、市)级辐射环境监测机构能力建设,强化自治区辐射环境质量监测、监督性监测和应急监测,加强辐射事故应急演练,不断提升核与辐射安全保障能力。
(二十九)严密防控环境风险。开展涉危险废物涉重金属企业、化工园区等重点领域环境风险调查评估和隐患排查,严格落实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减排要求,加强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推动疆内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与产废情况总体匹配,推进兵地统筹,实现兵地间、区域间危险废物转移无缝衔接。完成重点河流(河段)突发水污染事件“一河一策一图”全覆盖,推进伊犁河、额尔齐斯河、额敏河等重点流域及重点区域环境应急物资库建设。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健全兵地环境应急指挥平台,完善环境应急预案体系。
七、提高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
(三十)全面强化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地方立法,稳步推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生态环境地方标准和相关规范的制定、修订工作。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践,加大案例实践工作力度。强化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依法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加大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制裁和惩处力度。深化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宣传普及。
(三十一)健全生态环境经济政策。加快推进排污权、用能权市场化交易,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市场交易。全面实施环保信用评价,推广使用《环境保护综合名录》规定的除外工艺和环境保护重点设备,引导企业低碳绿色转型发展。完善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深入推动自治区建立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试点工作,落实森林、草原、湿地、荒漠、耕地等领域生态保护补偿制度。
(三十二)完善生态环境资金投入机制。大力发展绿色金融,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深化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发行绿色债券,发放绿色信贷,在环境高风险领域依法推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构建激励绿色投资的金融体系。落实生态环境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要求,加强有关转移支付分配与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相衔接。综合运用土地、规划、财政、金融、税收、价格等政策,引导和鼓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领域。
(三十三)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效能。全面推行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压实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主体责任,建立基于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监管执法体系和自行监测监管机制,强化证后监管。实施排污单位自动监控系统现场端升级改造,提高污染源自动监控的覆盖面。依法严厉查处无证和不按证排污环境违法行为。持续深入开展兵地联合执法,加强兵地、部门联动和协调配合,推行跨区域跨流域联合执法、交叉执法。全面禁止进口“洋垃圾”。依法严厉打击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等环境违法犯罪,严肃查处环评、监测等领域弄虚作假行为。
(三十四)建立完善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企业履责、社会参与、公众监督的生态环境监测格局。建立健全基于现代感知技术和大数据技术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优化监测站网布局,实现环境质量、生态质量、污染源监测全覆盖。补齐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水生态环境、温室气体排放等监测短板。加强监测质量监督检查,强化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管理,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全面。
(三十五)构建服务型科技创新体系。组织开展生态环境领域科技攻关和技术创新,倒逼产业升级。2022年8月底完成天山北麓城市群大气污染防治对策研究,在2022—2023年采暖期启动成果应用,2024年底前完成天山北麓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对策研究,为污染防治攻坚战高质量实施提供支撑。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推广生态环境整体解决方案、托管服务和第三方治理。构建智慧高效的生态环境管理信息化体系。加强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服务。
八、加强组织实施
(三十六)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树牢兵地“一盘棋”思想,坚持污染防治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一推进,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领导成员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强化地方各级生态环境保护议事协调机制作用,研究推动解决本地区生态环境保护重要问题,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日常工作机构有场所、有人员、有经费。研究制定强化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有关措施。
(三十七)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把解决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列出清单、建立台账,长期坚持、确保实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各级政协加大生态环境保护专题协商和民主监督力度。各级法院和检察院加强环境司法。各有关部门要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细化实化污染防治攻坚政策措施,分工协作、共同发力。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做好任务分解,加强调度评估,重大情况及时向本级党委、政府报告。
(三十八)强化监督考核。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体制,扎实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组织开展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兵地联合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落实情况作为督察重要内容,组织开展例行督察,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动真碰硬、彻底整改;针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开展专项督察;强化生态环境日常监督,组织开展派驻监察。继续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完善相关考核措施,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建立利长远、管根本的长效工作机制。
(三十九)强化宣传引导。创新生态环境宣传方式方法,充分应用网络传播新技术、新应用、新手段,积极开展环境保护网上宣传,广泛传播生态文明理念,主动曝光环境违法行为,关注舆情热点,引导各族群众积极主动践行绿色低碳发展和生活方式,健全多元参与的公众监督和举报反馈机制,推动形成全民支持、参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全社会行动格局。
(四十)强化队伍建设。完善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不断健全队伍管理机制,全面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监察执法机构现代化、专业化、制度化建设,统一保障执法用车和装备。加强基层生态环境保护队伍培养,加大环保专业知识、法律业务知识培训,锤炼过硬作风,建设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原文链接:http://nynct.xinjiang.gov.cn/nynct/zcfg/202208/58bcaa16ae664d42a8ec6e95deae24bc.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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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4个不同的项目官网承担不同的网站功能,对应着4个业务板块,分别是:资讯与信息化业务、法制与调研业务、舆情服务业务和行业与发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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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五年以前的事情吗?因上访拘留是治安拘留还是刑事拘留的,如果是五年以前的事情,不是刑事拘留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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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制定三农课题调查计划,提出调查组织方案,协助调研员进行案件调研;有针对性地进行市场调查,帮助企业规避潜在的法律风险,对三农产品市场销售潜力的调查和分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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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执法内参》编辑部是执法内参网的编辑部,是同一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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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项目项目暂时未涉及扶贫相关工作。您用中心名义开展工作需申报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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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申请需提交: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原大小身份证复印件2份(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qgsndy@163.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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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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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岗位证件,网络平台授权书,工作制度,配套办公物品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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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三农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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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会根据申请人的过往工作经历核定,如果您符合我们条件,应该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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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配发证件、网络平台授权书、配套办公用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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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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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七种,分别是:《执法内参》编辑部、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全国三农法制中心、土地调研网、《三农调研》编辑部、三农法制网、三农舆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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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申请年龄在25-65之间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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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禁止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 (2)禁止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 (3)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 (4)禁止发布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 (5)禁止发布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 (6)禁止发布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 (7)禁止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 (8)禁止发布负能量内容(信息); (9)如需协助处理投诉举报维权事件,请联系网站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审批; (10)正面宣传文章不限时不限量可发布,发布内容(信息)遵守文章发布格式要求,图片尺寸不超过内容板块宽度,段首空2个字符,段落之间不能有空行,同一栏目不重复发布,发布内容与网站栏目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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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中心总部不提供工资,调研员岗位有可经营性项目,调研员联系的写稿组稿业务所得撰稿费或编辑费,由各调研员个人所有。另外通过联系各类网络会员、网站开发及维护等资讯信息业务服务;舆情监测、危机公关、网络推广、不良稿件及信息处理等网络舆情服务,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等法律咨询服务,联系主题活动或驻外代理机构等都有一定的提成比例。具体收入来源和提成分成比例详见制度规定的业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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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没有省级中心,只设有地市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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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您所在地的地市中心如果没有成立,可以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向总部申请介绍信时在网上申报相应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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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发的调研证只是我们外聘人员的工作证,无需到政府部门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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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可以跨区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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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合法中国公民,热爱和关注三农公益事业、会电脑基本操作均可申请。有媒体工作经历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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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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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时间限制的,《三农内参》编辑部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7天内有效,7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受文单位,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其他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受文单位,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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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三农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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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的。 有意从事三农领域公益性工作,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司法政策,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熟悉调研工作,熟悉网络基本操作,年龄在25-65之间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有过执法或者公检法行业相关从业者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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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为规范工作行为,严明工作纪律,总部提供统一名片电子版,名片有3种版式,具体内容详阅《制度汇编》或官网上的《名片印刷使用说明》,U盘里有相应印刷格式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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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您所在城市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网上申报选题时,详情内容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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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项目由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牵头运营,与农业农村部没有隶属关系。不隶属任何部门,是独立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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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农业、农民、农村等三农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及三农项目;承担三农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承担农业、农村、农民等三农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工作;积极采集发布各类三农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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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项目的主要业务分为四大部分: 1.资讯与信息化业务:面向全国涉农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相关经济组织发展三农信息化会员为主的网络资讯信息服务,提供资讯发布网站资源200个。同步为三农领域提供信息交流与沟通的平台,可以实现一对一、一对多和多对多的沟通交流。 2.法制与调研业务:依法开展三农领域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和公益活动等服务。 3.舆情服务业务:面向全国涉农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法人单位或组织依法提供网络舆情方面的监测、处理、公关等服务。 4.行业与发展业务:综合管理与辅助各地市级中心的运营、面向社会提供三农领域的活动策划与企业发展定制服务。 同时有互联网开发以及相关技术服务,广告经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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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调研员出去开展调研工作,需要携带身份证、调研证、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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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工信部和公安网安备案,可以去工信部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和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中查询,项目官网的备案号在网页的尾部有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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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执法内参是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是两个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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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由4个官网和政讯、行业独立域名网站各100个组成,共204个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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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农业、农民、农村等三农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及三农项目;承担三农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承担农业、农村、农民等三农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工作;积极采集发布各类三农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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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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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百网站群包含核心网站,核心网站为政讯通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特殊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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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地市中心可开展收费项目: (1)地市中心可以开展各类网络会员、网站开发及维护、代写代发文稿及广告等资讯信息服务; (2)提供舆情监测、危机公关、网络推广、不良稿件及信息处理等网络舆情服务; (3)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等法律咨询服务; (4)行业商务活动、品牌推广、学术交流、法制宣传、活动策划,会议会展等主题活动。 具体收费标准和要求详见业务制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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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从人身安全的角度出发,我们要求调研员工作最好有同行人员,同行人员不一定也是调研员,其他岗位的人员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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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上传选题被退回有几种情况: (1)重复选题,后者不予审批; (2)选题上传内容格式错误或上传内容不全; (3)选题内容超出调研员工作区域范围; (4)选题内容超出调研员职权范围; (5)选题详情内容未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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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提交补证申请,说明证件丢失情况(原因、地点、时间等),提供与之前证件不一样的一寸照片,补办证件有效期时间和之前的一样,补办工本费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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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针对自己办理的案件可以复印涉案调研函,注意保密不可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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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 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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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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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中心主任、各省工委主任、各地市级调研中心主任、各课题组主任和各部门主任可以领取带章空白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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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三农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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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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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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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三农项目有200多个网站。主要业务分为四大部分: 资讯与信息化业务:面向全国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相关经济组织发展三农信息化会员为主的网络资讯信息服务,提供200个网站资讯发布平台。同步为三农领域提供信息交流与沟通的平台,可以实现一对一、一对多和多对多的沟通交流。 法制与调研业务:依法开展三农领域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和公益活动等服务。 舆情服务业务:面向全国涉农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法人单位或组织依法提供网络舆情方面的监测、处理、公关等服务。 行业与发展业务:综合管理与辅助各地市级中心的运营、面向社会提供法制领域的活动策划与企业发展定制服务。 同时有互联网开发以及相关技术服务,广告经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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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的主要工作内容: (1)积极有效地宣传推广党和国家法制政策及法治项目,为企事业机关单位提供全方位法治政策法规、法治资讯发布和法制宣传。 (2)弘扬正气、挖掘整理先进事迹和经验。 (3)反映社会不良现象,和危害国家、社会、企业或个人的行为、事件依法依规做斗争,维护国家集体人民利益。 (4)接受咨询服务、法律服务、行业信息服务。 (5)紧跟国内法制最新发展步伐,聚焦国家法制焦点敏感问题,及时发现最新、最热、最重要的资讯信息,完成全网和指定网站互联网信息监测。可以帮助法治部门快速传播信息,宣传主题,传播积极的正能量。 (6)提供互联网开发以及相关技术服务,广告经营等。 我单位调研员不在政府行政序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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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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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社会监督员要求是:一、合法中国公民,热爱和关注三农公益事业;二、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三、会电脑基本操作;四、有过媒体或公检法相关工作经验者均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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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受文单位,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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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由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建的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和政讯通·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共同运营的调研、舆情及法制宣传应用平台,拥有200个独立域名网站和4个综合管理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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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禁止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2.禁止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3.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4.禁止发布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5.禁止发布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6.禁止发布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7.禁止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8.禁止发布负能量内容(信息);9.如需协助处理投诉举报维权事件,请联系网站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审批;10.正面宣传文章不限时不限量可发布,发布内容(信息)遵守文章发布格式要求,图片尺寸不超过内容板块宽度,段首空2个字符,段落之间不能有空行,同一栏目不重复发布,发布内容与网站栏目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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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三农内参是政讯通·全国三农项目的核心网站。宣传推广党和国家的三农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动态和扶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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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首先,需要成为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的调研员才有权申请车牌。申请需填写调研车牌《申请表》,并提供车辆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表》可以从官网下载也可以向北京总部索取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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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关注公众号有教学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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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申请地市中心有这些条件。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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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向我中心进行投诉举报,但是您需要先将电子版材料整理好发过来。同时写一封举报信,内容包含你是谁、你要投诉谁、按照时间线索叙述发生了什么事、有什么配套的证据、和您的诉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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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与农业部、司法部没有任何的关系,不属于任何部门,是独立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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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双百网分别是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可以在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官网上查看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具体的网站信息。除此之外,也可在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等官网上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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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你好,调研员和监督员的网站平台使用数量是一样的,但是栏目不一样,调研员使用的栏目更具有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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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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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需要看一下活动方案,如果活动适合的话,可以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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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资讯采集不需要。制度里的选题申报针对的是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必须先申报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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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单位可以开具协查函配合您,您需要把派出所的全称、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发给我们,开具后可以拍照发电子版给您,如需要纸质版我们随后直接寄至属地派出所。如果开不出来是因为您以前有过违法犯罪记录,根据规定您申请不了调研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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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这样的,之所以留相同的电话,是为了内部方便管理,同时也是方便广大会员能够更加容易、便捷的联系到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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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暂时未涉及扶贫相关工作。如果您想用中心名义开展工作,需申报选题,总部通过之后才能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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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不知道您说的有偿业务运作指的是哪方面,但三农法制调研中心是可以提供有偿性服务,详细情况,您可以私信我们或者拨打网站下方的电话进行详细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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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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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首先需要您先将电子版材料整理好发过来。同时写一封投诉举报信,投诉举报信内容要包含:你是谁、你要投诉谁、按照时间线索叙述发生了什么事、有什么配套的证据、和您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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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与我单位没有联系,只是为了方便业务开展,同时也是为方便会员更好的查询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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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网站群里的网站按不同的行业、不同功能分类,同一类别的网站由一个后台控制,方便操作和管理。同一类别里相同功能栏目会重复出现,特殊的网站,网站栏目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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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执法内参网是主要发布及解读行业政策法规,反映行政执法部门的最新动态、重大事件以及最新工作进展情况,展示执法部门监督、监管等方面的工作成果,同时,为群众提供投诉举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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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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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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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没有执法权,有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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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利用行业百网站群,开展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按主题、分行业、分领域、分区域、分事例的进行精准普法工作,对身边的正能量事迹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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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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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的。我们的核心网有14个,其中就含执法内参,其他13个分别是:三农内参网、执法调研网、三农调研网、农民调研网、农业调研网、政务法制网、农村调研网、农资调研网、农副产品调研网、土地调研网、三农资讯网、三农在线网、三农舆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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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4个三农官网、100个行业网站、100个政务网站,共计20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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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可以的,只有总部才可以发函,调研员可向总部申请,让总部协助发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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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要看具体的活动的内容,如果适合的话是可以做主办方的,但用中心名义主办活动是两万起,需具体商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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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会的,只要您在任意官网上发布文章,其余的三个官网都会出现您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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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三农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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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包括,核心网站为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特殊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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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求职三农信息员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0440269、010-69945235、010-56019387 联系QQ :2909421493、213552413 联系邮箱:qgsndy@163.com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邮编:100810 第二办公区:北京市 东长安街 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 可以登录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找到【申请加入】栏目,点击相应岗位申请即可下载相应的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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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申请舆情处理师的应聘需知 应聘舆情处理师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qgsndy@163.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7.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以上材料可以登录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找到【申请加入】栏目,点击相应岗位申请即可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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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应聘三农调研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qgsndy@163.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7.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以上材料可以登录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官网首页,找到【申请加入】栏目,点击三农调研员岗位申请即可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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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三农调研员的招聘条件 1.年满25-65周岁的中国公民。 2.应聘三农调研员要善于调查研究,了解和关心三农服务工作,熟悉相关政策和法规,政务服务工作的基本程序、工作要求。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4.申请三农调研员需具有较高的政治法律素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政务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 5.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团组织、企业代表、离退休干部、城乡居民代表、媒体工作人员、社区代表、有过调研工作经验等优先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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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招聘普法宣传员的岗位权益 1.聘用的普法宣传员可授权政讯通·全国三农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政务100网和行业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普法宣传等服务。 2.录用的普法宣传员会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普法宣传员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资讯发布、法律咨询、依法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知识讲座、公益活动)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普法宣传员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5.聘用的普法宣传员可协助三农调研员参加全国重点三农课题调研活动。